疾病末期保障是香港人寿保险和内地人寿保险的不同点,除了不保事项较少以外。香港医疗技术处于世界先进水平,香港人均寿命也比内地要长,疾病的死亡率较低。即使如此,仍然有很多疾病医学上无法治疗,我们称之为疾病末期。香港的定期寿险Term Life和终身寿险Whole Life也对这种医学上无法治疗的致命性疾病提前给付身故保险金。等于提前理赔人寿保险,这篇文章来看看疾病末期保障定义是什么。
疾病末期保障的定义
疾病末期是指一种无法治愈或充分治疗的疾病,并可合理预期会导致患者死亡;此术语用于进行性疾病,如癌症或晚期心脏病,而非重大创伤。对于疾病末期的病人能够做的只有纾缓治疗,很多已经无法自理生活,甚至无法言语,不能下床,不能独立思考。绝症患者很需要家人的陪伴,香港人寿保险的好处是提前领取身故保险金,在家庭未有足够被动收入的情况下,及时纾缓家庭的财政压力。家人能够在病人生存的最后一年时间安心陪伴病人,不用奔波于工作。
几乎每一间香港保险公司的定期寿险都有设置疾病末期保障。疾病末期保障的理赔并不复杂,经医生诊断证明如被保人不幸被确诊并证明由该确诊及证明日起计只有十二个月或以下之生存时间,将可获给付预支身故保险金给受益人。疾病末期保障不能是自身的原因引起的,例如自我伤害,性接触引起的艾滋病和滥用药物。详细见《香港保险理赔:看看定期寿险的不保事项有哪些?为什么定期寿险Term Life鲜有争议?》。身故保险金一般是保额的75%,少部分的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是全部给付。
十种常见的疾病末期病人
癌症末期
渐冻人末期
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质性精神病态
严重中风及多发性硬化症
心脏衰竭
慢性气道阻塞
肺部其他疾病
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急性肾衰竭
慢性肾衰竭及肾衰竭
这10种疾病末期是有医学的判断标准的,例如已接受肾脏透析或肾脏移植。而香港的终身寿险Whole Life的保险理赔也开始接受疾病末期保障。当投保人失去精神行为能力的时候,预先设定的委托人代替投保人递交香港保险理赔所需的文件,由人寿保险保单的受益人领取身故保险金,而无须像以前要到法院申请执行令,耗费无谓的精力和金钱。相对于开出死亡证明才能理赔的人寿保险,香港保障型保险已经向前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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