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是唯一有权更改保单或行使当中权利的人。投保人亦会获得退保时的保单价值,身故保险金除外。在保单生效期间投保人可随时转换,但新的投保人须年满18岁。投保人身故后受保人会自动成为新的投保人,传承保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人指受到保单保障的人,可以同时是投保人。若被保人并非投保人本人,则被保人需与投保人存在「可保权益」。
当被保人符合理赔条件后(例如不幸身故),将会收到赔偿的人;而受益人可多于一人并按指定的比例分配。受益人与投保人无需「可保权益」。
投保人缴付保费的时期。即期年金的供款期为一笔过,传统的延期年金的供款期为一笔过至65岁。可扣税延期年金只有5年和10年两种供款期。
由「供款期」开始直至「年金期」开始前为止,期内保险公司会透过投资令保单的现金价值不断增长。即期年金没有累积期,延期年金有累积期。
保险公司派发年金入息的时期。年金保险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终身年金,从50岁开始,适合作为稳定的个人养老金,第二种是定期年金,年金期约10-25年,适合作为儿童教育金。
保证现金价值只会在保单退保时支付。
现金红利会于保单周年日时派发至保单,每年必须在香港保险公司官网上公布实现率。现金红利一经公佈,其金额将不会改变,而您可提取现金红利,或按保险公司红利积存年利率赚取利息。常见于「现金分红型保险」。
终期红利在保单退保时或者受保人身故时下支付。终期红利的实际金额仅于其应予支付时方会釐定。最早从第10个保单年度开始,大部分的分红型保险可以每年最多10%的终期红利锁定,放到一个终期红利锁定户口,可以提取或继续增值,类似于现金红利,增加保单灵活性。
为协助投保人了解保险公司过往派发非保证利益的表现,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就分红型保险的非保证回报,发布分红实现率,以显示保险公司在实践派发预期非保证利益的表现。分红实现率适用于由2010年起、及于最近五年内曾发出新保单的分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