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是唯一有权更改保单或行使当中权利的人。投保人亦会获得退保时的保单价值,身故赔偿除外。在保单生效期间投保人可随时转换,但新的投保人须年满18岁。投保人身故后被保人会自动成为新的投保人,传承保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人指受到保单保障的人,可以同时是投保人。若被保人并非投保人本人,则被保人需与投保人存在「可保权益」。现时的储蓄分红保险可无限次转换被保人,在投保人身故以后,受保人自动成为投保人,若投保人和被保人为同一人,可设立后备被保人,保单价值可无限代传承。转换被保人看作生前赠予。
当被保人符合理赔条件后(例如不幸身故),将会收到赔偿的人;而受益人可多于一人并按指定的比例分配。受益人与投保人无需「可保权益」,信托公司也可以成为保单受益人,如保单无指定受益人将按遗产条例分配。
保证现金价值只会在保单退保时支付。香港银行以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按比例借出保单贷款。
现金红利会于保单周年日时派发至保单,每年必须在香港保险公司官网上公布实现率。现金红利一经公佈,其金额将不会改变,而您可提取现金红利,或按保险公司红利积存年利率赚取利息。常见于「现金分红型保险」。
增额红利会于保单周年日时派发,每年必须在香港保险公司官网上公布分红实现率。获派发的保障面值会留存于「分红保单资产」内成为资产,若资产经再投资而获利,又会再派发保障面值。常见于「保额分红型保险」。
终期红利在保单退保時或者受保人身故时下支付。终期分红的实际金额仅于其应予支付时方会釐定。最早从第10个保单年度开始,大部分的储蓄分红保险可以每年最多10%的终期红利锁定,放到一个终期红利锁定户口,可以提取或继续增值,类似于现金红利,增加保单灵活性。
为协助投保人了解保险公司过往派发非保证利益的表现,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就分红型保险的非保证利益,发布分红实现率,以显示保险公司在实践派发预期非保证利益的表现。分红实现率适用于由2010年起、及于最近五年内曾发出新保单的分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