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永明金融「永明危疾家康保」及额外危疾现金-常见问题

2022-05-09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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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品资料

问:永明危疾家康保保单的保障年期有多长?

答:永明危疾家康保及危疾现金的保障年期为受保人终身,除下列疾病或保障外:

危疾:

  • 不能独立生活:保障至65岁

  • 因职业感染人体免疫力缺乏病毒HIV:保障由18岁开始

早期危疾:

  • 意外引起脊椎骨折:保障由65至85岁

  • 严重骨质疏松症骨折:保障至70岁

心肝宝贝全护保

  • 所有儿童疾病:保障至18岁,其中因疾病或意外受伤导致致力受损,保障由4岁开始;次级严重自闭症,保障由3岁开始;严重自闭症,保障由5岁开始;严重肺炎及严重食物中毒,保障由6个月开始

三大危疾多重额外保障:

  • 保障至85岁

癌症治疗额外保障:

  • 保障至85岁

丰盛岁月癌症保障:

  • 保障由25岁至50岁

特定癌症额外保障:

  • 保障至100岁

家保额外保障:

  • 保障至受保父母65岁

加保额外保障所衍生的延伸保障:

  • 保障至受保子女65岁

受保人父母或配偶保费豁免保障:

  • 保障至受保人父母或配偶80岁


问:基本计划的原有保障额与现有保障额之间有什么区别?

答:原有保障额指保单摘要上列明的基本计划之保障额,或保单主权人随后根据香港永明金融适用的规则和条款作出更改后之保障额。任何支付的保障均不会影响原有保障额。原有保障额主要是用来计算早期危疾保障、心肝宝贝全护保、特定癌症额外保障、丰盛岁月癌症保障、三大危疾多重额外保障、癌症治疗额外保障及由家保额外保障所衍生的延伸保障(如适用)。


现有保障额指原有保障额扣除于早期危疾保障及 / 或心肝宝贝全护保下已支付的保障额之总额。在香港永明金融批准身故保障、危疾保障赔偿或安全网守护保障赔偿后此基本计划的现有保障额将被减至零。在任何情况下,若现有保障额被减至零,基本计划之保证现金价值及特别红利(如有)将同时被减至零。


问:什么是累积已缴保费?

答:累积已缴保费指本基本计划到期及已支付的保费总额,但不包括任何额外保费及任何保费利息。当每次早期危疾保障、心肝宝贝全护保获得赔偿后、保障额有任何更改或部份退保,累积已缴保费将相应调整。


问:在什么情况下香港永明金融将支付累积已缴保费予受保人或保单受益人作为身故保障、危疾保障或安全网守护保障?

答:在身故保障、危疾保障或安全网守护保障索偿的时候,我们将支付以下的较高者:

  • 现有保障额之100%,十年全护保障(如适用)及特别红利的面值(如有)之总和;及

  • 累积已缴保费。

因此,香港永明金融只会在(ii)大于(i)的情况下支付累积已缴保费。


产品特色

问:如何计算永明危疾家康保之潜在总保障额?

答:永明危疾家康保之潜在总保障额于计算时假设受保人投保年龄为18岁以下,并按特定次序作出以下索偿:

保障

赔偿为原有保障额之百分比


心肝宝贝全护保

20%

假设就不同的儿童疾病种类作多余一次的赔偿,合共20%

早期危疾保障

75%

假设就早期危疾作出赔偿3次

就癌症作出危疾保障赔偿

5%

现有保障额=原油保障额的5%,危疾保障赔偿额为现有保障额

就癌症作出三大危疾多重额外保障赔偿

95%

因现有保障额少于100%,当危疾保障赔偿时,保障额差额由三大危疾多重额外保障支付

十年全护保障

2.5%

假设危疾保障于首10个报道但年度作出赔偿,十年全护保障支付现有保障额之50%

丰盛岁月癌症保障

50%

假设受保人被诊断证实患上该癌症时为25至50岁

特定癌症额外保障

50%

假设受保人被诊断证实患上该癌症时为25至50岁

延伸保障-由家保额外保障所衍生

25%

假设延伸保障在受保人被诊断证实患上该癌症前增加至受保人保单

三大危疾多重额外保障

  • 癌症

  • 心脏病

  • 中风

200%

200%

200%

其后的癌症索偿2次

其后的心脏病索偿2次

其后的中风索偿2次

癌症治疗额外保障

150%

假设就癌症作出危疾保障赔偿后,索偿2次(25%*2=50%)及其后的三大危疾多重额外i保障的2次癌症索偿后,索偿各2次,合共6次

总额

高达1072.5%




问:是否可以就早期危疾保障作随后的索偿?

答:可以,随后的早期危疾赔偿是允许的,惟每项早期危疾只可索偿一次,以下情况除外:

  • 不同器官的原位癌(不包括皮肤原位癌(亦不包括原位黑色素瘤) 及早期恶性肿瘤(早期前列腺癌、早期甲状腺乳头状癌及AJCC第二期或以上的非黑色瘤皮肤癌)合共可索偿最多2次;及

  • 血管成形术及其他冠状动脉之创伤性治疗法可索偿最多2次。

在支付早期危疾保障时若现有保障额少于原有保障额之25%,早期危疾保障则只支付现有保障额,惟受限于在永明危疾家康保所有保单下同一受保人相关疾病每次赔偿之最高终身限额。


问:是否可以就心肝宝贝全护保作随后的索偿?

答:可以,随后的心肝宝贝全护保赔偿是允许的,惟在每种儿童疾病种类下每份保单最多可索偿一次,除了在神经及发展不全下的专注力不足/过度活跃(ADHD)、或次级严重自闭症、或语言障碍、或特殊学习障碍、或刻板性运动障碍或妥瑞症各儿童疾病中只可以索偿一次;及因疾病或意外受伤导致智力受损或严重自闭症的各儿童疾病中亦只可以共索偿一次,并须受心肝宝贝全护保最高总索偿金额不高于

  • 原有保障额 25%所限;或

  • 在香港永明金融就同一受保人签发的所有保单下的心肝宝贝全护保之最高终身限额400,000港元/50,000美元,以较低者为准。

在支付心肝宝贝全护保时若现有保障额少于就该儿童疾病应付的原有保障额之百份比,心肝宝贝全护保则只支付现有保障额,惟受限于在本公司就同一受保人签发的所有保单下的心肝宝贝全护保之最高终身限额。


问:另一保单及/或另一产品下的心肝宝贝全护保赔偿是否计算在心肝宝贝全护保之最高终身限额?

答:是的,心肝宝贝全护保之最高终身限额400,000港元/50,000美元将计算香港永明金融就同一受保人签发的所有产品的保单下之心肝宝贝全护保赔偿。


问:什么时候会派发特别红利? 什么时候会派发特别红利之面值或特别红利现金价值?

答:当支付身故保障、危疾保障、安全网守护保障、早期危疾保障、心肝宝贝全护保或退保时,特别红利(非保证)便会一同派发。

在保单期满或退保(全部或部份)时,香港永明金融会支付特别红利之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之现金价值未必相等于特别红利之面值,并可由公司全权厘定。


问:危疾赔偿之间的等候期是什么?

答:以下的等候期将适用于各项其后之危疾索偿:

上一次危疾索偿

其后索偿

等候期

癌症

之前已获批索偿癌症的持续癌症或癌症复发;或并非之前已获批索偿癌症延续的持续癌症或癌症复发

3年等候期

癌症

心脏病或中风

1年等候期

任何其他危疾或安全网守护保障

癌症、心脏病或中风


问:与永明危疾齐加保-计划二比较,永明危疾家康保就新生癌症的其后索偿设有更长的等候期,在此期间,此计划有没有任何癌症保障?

答:与永明危疾齐加保-计划二不同,永明危疾家康保在危疾赔偿或三大危疾多重额外保障就上一次癌症支付后,新生癌症、持续癌症及癌症复发的其后索偿之等候期划一为3年。为提供额外支援予客户,如受保人在85岁前被诊断证实罹患癌症及在下列期间就癌症接受积极治疗或晚期护理:

  • 在本基本计划下已支付危疾保障赔偿或三大危疾多重额外保障赔偿,在诊断罹患癌症当日起计最少1年但少于2年

  • 在本基本计划下已支付危疾保障赔偿或三大危疾多重额外保障赔偿,在诊断罹患癌症当日起计最少2年但少于3年

永明危疾家康保的癌症治疗额外保障会在上述每段期间支付原有保障额25%的额外保障(最多可获支付6次)。在每一可支付的危疾保障赔偿或三大危疾多重额外保障赔偿下,本保障的最高赔偿额为原有保障额之50%。


问:保费豁免在什么时候会生效

答:保费豁免在以下情况下生效:

保费豁免保障

  • 若危疾保障或安全网守护保障及/或早期危疾保障及/或心肝宝贝全护保支付后,现有保障额被减至零,此基本计划日后的保费款项将获豁免支付

受保人父母或配偶保费豁免保障

  • 申请保单时受保人在18岁以下,若受保人的父母(须为保单主权人或后备保单主权人)在80岁前不幸身故,此基本计划日后的保费款项将获豁免支付至受保人25岁

  • 申请时受保人在18岁或以上,若受保人的配偶(须为保单主权人或受益人)在80岁之前不幸身故,此基本计划日后的保费款项将获豁免支付

上述情况均受限于其他条件及等候期。


问:永明危疾家康保的保障现金价值如何计算?

答:保证现金价值按照累积已缴保费计算,并会因早期危疾及/或心肝宝贝全护保支付时减少。在受保人100岁前,保证现金价值等于a%*本基本计划累积已缴保费。在受保人100岁或之后,保证现金价值等于,以下较高者:

  • a%*本基本计划累积已缴保费

  • 现有保障额之100%

为免存疑,累积已缴保费不包括获永明危疾家康保的任何保费豁免保障豁免的保费。


问:安全网守护保障下的手术列表会更新吗?

答:公司保留不时检讨手术列表的权利。为提升对各位理财顾问及对客户的透明度,香港永明金融将会公开检讨的准则。


问:部分受保疾病的定义包含等候期。在等候期的要求满足前可以现行获得安全网守护保障吗(假设客户已经进行复杂手术)?

答:不可以。香港永明金融在确定任何其他保障不获赔偿后方会对安全网守护保障赔偿作出评估。


问:在永明危疾家康保下有哪些身故保障支付选项?

  • 一笔过(预设选项)

  • 全额分期支付-全额的身故保障在指定年期(2-50年期间)内每年获每月分期支付,未支付的身故保障余额将以非保证息率累积利息

  • 部分分期支付-糅合第1及第2项的形式支付,部分的身故保障(最少5%)以一笔过的形式支付,然后在指定年期(2-50年期间)内每年或每月分期支付余额,未支付的身故保障余额将以非保证息率累积利息


问:在申请身故保障支付选项2或3时,需符合哪些要求?

答:以分期形式支付的身故保障需合共至少美元50,000,及年度分期金额至少需未美元2,500,以行使支付选项2或3。否则,身故保障将以一笔过形式向受益人支付。


问:身故保障支付选项是否适用于永明危疾家康保下的附加保障?

答:不适用。身故保障支付选项只适用于基本计划。附加保障则以一笔过支付。


问:有更多关于额外危疾现金的介绍吗?

答:额外危疾现金是一个为永明危疾齐加保而设的纯保障类型附加保障,没有现金价值。保费缴付期及保障年期与其基本计划相同,提供身故保障、危疾保障及安全网守护保障。


问:额外危疾现金的危疾保障或安全网守护保障有哪些支付选项?

答:客户可选择以下方式领取危疾保障或安全网守护保障:一笔过保障、36个月的每月入息、加上非保障利息或3年的每年入息,加上非保证利息。


问:如基本计划现有保障额被减至零,额外危疾现金仍然可以支付吗?

答:可以,若在早期危疾及/或心肝宝贝全护保支付后,基本计划原有保障额被减至零,而额外危疾现金仍然生效及受保人被诊断证实患上危疾或需要在医院进行复杂手术,此附加保障仍会支付危疾保障或安全网守护保障(视情况而定)


保单核保、保单申请、行政指引及索偿

问:在行使部分退保时,现有保障额、保证现金价值、特别红利、累积已缴保费及往后之到期保费会相应地调低吗?

答:会。现有保障额、保证现金价值、特别红利、累积已缴保费及往后之到期保费将会依照部分退保的比例相应下调。


问:香港及中国客户保单的保费率一样吗?

答:是的,香港及中国客户保单的保费率一样。


问:有哪些赔偿的收款方式?

答:索偿一经批核,赔偿金额将以客户在递交时所选之收款方式发出:

  • 汇款至自动转账缴费户口(须为香港户口)、

  • 「转数快」(须为香港户口)

  • 支票(邮寄至客户的地址

  • 支票(经顾问转交)

建议在香港以外地区居住的客户开始香港户口,以享受更方便的索偿体验。


问:永明危疾家康保的最高保障额会因客户是何地居民而有所不同吗?

答:是的,最高保障会因以下情况有别

  • 香港/澳门/中国内地客户

受保人年龄

个人危疾保障总额上限

18岁以下

港元8,000,000/美元1,000,000

18岁或以上

港元16,000,000/美元2,000,000


  • 表列国家居民:

受保人年龄

个人危疾保障总额上限

18岁以下

港元4,000,000/美元500,000

18岁或以上

港元12,000,000/美元1,500,000






表列国家:

安提瓜、阿根廷、澳洲、奥地利、巴哈马、巴巴多斯、巴布达、比利时、伯利兹、巴西、文莱、加那利群岛,加拿大、智力、哥斯达黎加、库达索岛,捷克共和国、丹麦、多米尼加共和国、芬兰、法国、德国,直布罗陀、希腊、格陵兰、格林纳达、匈牙利,印度,爱尔兰(共和国),意大利,牙买加,日本,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来西亚,墨西哥,摩纳哥,蒙特塞拉特,荷兰,新西兰,葡萄牙,圣马力诺,新加坡,南非,南韩,西班牙,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瑞典,瑞士,台湾,泰国(只接受曼谷),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英国,阿联酋,乌拉圭,美国

  • 其他海外国家居民:

受保情况视乎核保而定,或会要求地区风险附加保费

受保人年龄

个人危疾保障总额上限

18岁以下

不接受申请

18岁或以上

港元2,400,000/美元300,000


问:客户是否需要在保险申请书上注明保单连结的资讯,以享有家保额外保障?

答:是的,客户须须填写保险申请表第二部分:保单资料中的「连结之保单号码」并与欲连结之保单(父母/子女的保单)相距不多于90天提交。如父母及子女的申请是一同提交,请于各自的申请书填写欲连结之保单的保单号码;如申请不是一同提交,只需于较迟提交的申请书填写欲连结之保单的保单号码。


问:有关于家保额外保障的保单连结,其他产品的保单可否与永明危疾家康保的保单连结?

答:不可以,只有永明危疾家康保的保单可以互相连结。


问:有关于家保额外保障的保单连结,如受保子女保单的保单主权人为其父亲,该保单可否与其受保母亲的永明危疾家康保保单连结?

答:可以,惟须提交关系证明,并且双方保单申请的提交日相距不超过90日。


问:有关于家保额外保障的保单连结,一份保单可否与多于一份保单连结?(例如,受保子女保单与受保父亲与受保母亲的保单连结,或受保父母保单与多于一份的受保子女保单连结)

答:不可以,保单连结受限于一对一保单连结,即一张受保父母保单只可于相应的子女保单上衍生延伸保障一次;而一张受保子女保单只可获得延伸保障一次。


问:客户如何得知保单已享有家保额外保障?

答:就父母保单而言,一份有关家保额外保障的批注会在保单成功连结时签发予相关父母保单。就子女保单而言,一份有关延伸保障(即相等于相关子女保单原有保障额的25%的额外癌症保障)的批注会在家保额外保障执行时(即在相关父母65岁前危疾保障就癌症赔偿时)签发予相关子女保单。


问:额外危疾现金需要于购买基本计划时同时购买吗?

答:是的,额外危疾现金只能于购买基本计划时同时购买。


问:关于医疗及财务核保要求,怎么计算永明危疾家康保及额外外籍现金的总保障额TSA?

答:计算永明危疾家康保的免体检限额及财务核保要求的总保障额=1.25*永明危疾家康保的保障额。计算额外危疾现金的免体检限额及财务核保要求的总保障额=1*额外危疾现金的保障额。


问:客户可以降低永明危疾家康保及额外危疾现金的保障额吗?

答:可以,按照一般程序进行。请注意,额外危疾现金的最高保障额为基本计划原有保障额之100%。当基本保障的原有保障额被调降至低于额外i危疾现金的保障额时,额外危疾现金的保障额将被相应调低。


假设有一位基本计划及额外危疾现金保障均为80万港元的客户,申请将基本保障的原有保障额调低为50万港元的话,


申请调降基本计划的原有保障额前

申请调降基本计划的原有保障额后

基本计划的原有保障额

80万港元

50万港元

额外危疾现金的保障额

80万港元

50万港元


在这个例子中,纵使客户没有申请调低额外危疾现金的保障额,额外危疾现金的保障额亦会被相应调低至50万港元。


问:中国内地客户有什么索偿限制?

答:中国内地客户受限于以下索偿限制:

  • 被保人于中国境内(香港及澳门除外)被诊断的疾病或病患,必须为香港永明金融获承保的医院的线管领域的注册专科医生以书面形式给出诊断及确认。否则,本公司不会对其支付任何保障

  • 被保人于中国境内(香港及澳门除外)接受积极治疗、晚期护理、手术或住院,该积极治疗、晚期护理、手术或住院必须由承保的医院提供。否则,本公司不会对其支付任何保障

永明危疾家康保获承保的医院的名单可参阅香港永明金融的网页www.sunlife.com.hk。本公司可随时修改本保单内获承保的医院的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获承保的医院的数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拥有制定/修改获承保的医院的名单的最终决定权。受保人在接受住院医疗安排前,保单主权人有责任查询和确定该医院是否在获承保的医院的名单之内


文章标签:永明金融保险公司Sun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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