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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站是由香港保險經紀人創立的,香港理財產品繁多,本站的立場僅為提供理財咨詢建議。創立人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碩士學位。持有長期保險及投資連結保險持牌人,香港強積金中介人,在GOBEAR網站上刊登自己的香港理財文章,現在集團式經營的保險經紀公司任職高級,從事理財規劃的工作。集團於1995年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成為香港首間上市的物業代理。我希望能夠用熱誠,負責,中立的角度解答你們的香港理財疑問並提供「一站式」的理財服務及全面支援。我的經營理念是「策略比選擇重要,選擇比努力重要。」我細心聆聽您的需求,制定適合您的香港理財規劃策略。除了保單檢討,幫助您們走向財務自由是我覺得從業以來最有成就的事。


服務範圍:

  • 香港強積金管理

  • 香港保險產品比較

  • 舊有保單跟進及檢討

  • 基金投資

  • 移民轉介

  • 物業買賣轉介

  • 按揭轉介

安盛終身危疾保險-「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

二維碼
品牌 香港安盛保險AXA
標簽1 終身危疾保險Whole CI
標簽2 單次保障危疾保險
立即預約
產品詳情產品評論(0)產品優惠

我們努力拼搏,致力實踐人生目標及為摯愛家人提供優質生活。然而,突如其來的事件例如危疾可能隨時發生,打亂我們的人生規劃。危疾不僅對我們的健康構成威脅,所需的治療及護理亦帶來沈重的經濟負擔。再者,在漫長的治療及康復期間,患者可能無法工作,導致損失收入及無法繼續供養家庭。


「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為終身危疾保險Critical Illness計劃,就一系列嚴重疾病及非嚴重疾病提供保障。「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是一份單次賠償危疾保險,基本計劃將與以下最少一項附加契約同時繕發:

  • 「康采II」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

  • 「康采II」多重保障附加契約

  • 「康采II」多重保障(加強版)附加契約

配合上述的附加契約,您將同時享有早期嚴重疾病保障,以及嚴重疾病多次賠償保障。一旦不幸患病,AXA香港安盛保險提供的財政支援可讓您安心接受治療,盡快適應生活上的轉變。


計劃特點:

  • 保障62種嚴重疾病及多種非嚴重疾病(其中12種特別為22歲以下的被保人而設)

  • 身故保險賠償

  • 根據保單繕發時被保人的年齡,若於第10個保單周年日前就嚴重疾病或身故賠償作出索償,更可獲得相等於保額50%(0-35歲)或35%(36歲或以上)之額外保障(只限基本計劃)

  • 保證現金價值

  • 多項保費繳付年期選擇

  • 與「康采II」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及/或「康采II」多重保障附加契約(基本版或加強版)同時繕發,令保障更全面

  • 全面的附加保障由您選擇

  • 即使「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已結束,仍持續享有附加保障






危疾保障 涵蓋廣泛

  • 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提供嚴重疾病保障直至被保人100歲。若被保人確診患上62種受保嚴重疾病其中之一,將獲支付「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保額的100%及任何終期紅利(惟須扣除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下任何已索償金額),有助被保人應付醫療費用、生活開支或按需要靈活運用。

  • 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提供非嚴重疾病保障直至被保人100歲。若被保人確診患上28種受保非嚴重疾病(其中12種特別為22歲以下的被保人而設)其中之一,將獲支付「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保額的25%。


只要「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下所有已支付及應支付的保險賠償尚未達到基本計劃保額的100%,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的索償次數不設限制。


在此保險賠償下,血管成形術及其他冠狀動脈疾病之創傷性療法或原位癌最多可就相同疾病提出2次索償:其他受保非嚴重疾病,就每種疾病可索償1次。

  • 額外保障保險賠償

在「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基本計劃的保障有效期間,若在第10個保單周年日前,保單須支付嚴重疾病保險賠償或身故保險賠償,安盛保險將支付額外保障,已提供進一步支援。


保單繕發時被保人的年齡

應支付的額外保險賠償(基本計劃保額之百分比)

0-35歲

50%

36歲或以上

35%


延伸保障 更添安心

  • 身故保險賠償

若被保人不幸身故,指定收益人將獲得「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保額的100%及任何終期紅利(惟須扣除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下任何已索償金額)。

  • 增值權益附加條款

為紓緩通脹壓力,您的保單可附有增值權益附加條款。在此附加條款生效期間,「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的保額將會每年自動增加,保費亦會相應增加,增加的比率將參考消費物價指數之增長而厘定,並不少於由安盛保險不時厘定的最低比率。

  • 持續享有附加保障

除上述附加契約外,您亦可因應個人需要,於「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基本計劃增添其他附加契約,例如意外及醫療保障。即使「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的保障終止,只要繼續繳交各附加契約的所需保費,所有附於基本計劃的附加契約並不會自動終止(須根據各附加契約的條款及細則而定)。


累積保單價值 提供儲蓄潛力

  • 保證現金價值

「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將於保單退保或期滿時提供保證現金價值。

  • 终期红利

當保單生效5年後,「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或會派發非保證終期紅利。非保證終期紅利(如有)將在下列情況下支付(以最早者為準):

  • 當基本計劃下所有應支付的保險賠償達到基本計劃保額的100%

  • 保單退保

  • 保單期滿;或

  • 被保人身故時。

AXA香港安盛保險可不時減少或增加終期紅利,實際金額將於支付時厘定。


增值服務 沿途守護

被保人可享有由「危疾同途支援計劃」提供的一系列增值服務,從預防疾病以至治療及康覆各個階段均得到全面支援。


了解更多


註:以上信息源自香港安盛保險AXA官網




常見問題:


20210721


問:為什麼香港危疾保險難以被取代?

答:詳細見保障型保險:為什麼高端醫療保險難以取代香港危疾保險?告訴你兩大原因


问:定期危疾保險保費與單次賠償的終身危疾保險相比低多少?

答:詳細見保障型保險:最便宜的保障型保險全保組合-香港醫療保障、香港危疾保障、香港人壽保障、香港意外保障?


問:如何配置終身危疾保險保障更全面-單次賠償危疾保險VS多次賠償危疾保險?

答:详细见保障型保險:比較多重賠償危疾保險和單次賠償危疾保險-如何投保香港危疾保障保障更全面?


问:香港危疾保險癌症如何賠償?

答:詳細見香港保險賠償:全面解析香港危疾保險原位癌和癌前病變定義-哪些保障型保險保障癌前病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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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廣期: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遞交至保險投保書,最後繕發保單日期:2020年10月31日


    ‍香港安盛保險AXA公布「亞健康」危疾保費優惠計劃將繼續並延長至2020年9月30日。壹般情況下,因患有輕癥而需要繳付加費的客戶,在推廣期內可獲豁免加費(最高保額20萬美金)。


    指定危疾計劃及最高投保額:

    • 「康采II」嚴重疾病保障-200,000美元

    • 「康采II」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200,000美元

    • 「康采II」多重保障附加契約-200,000美元

    • 「康采II」多重保障(加強版)附加契約-200,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