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比選擇重要
選擇比努力重要
——步步為贏
「投保人」
投保人是唯一有權更改保單或行使當中權利的人。投保人亦會獲得退保時的保單價值。在保單生效期間投保人可隨時轉換,但新的投保人須年滿18歲。
「受保人」
受保人指受到保單保障的人,可以同時是投保人。若受保人並非投保人本人,則受保人需與保單持有人存在「可保權益」。
「受益人」
當受保人符合理賠條件後(例如患上嚴重疾病),將會收到賠償的人。受益人與保單持有人無需「可保權益」。如受保人身故,保單無指定受益人將按遺產條例分配。
「第二醫療意見」
在個人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並已經獲得診斷的基礎上,咨詢遍佈世界各地的頂尖級醫療機構所組成的咨詢網路,向您提供專業書面醫療建議。主要針對危及生命或改變生命狀態的疾病,如癌症療法、良性腫瘤治療、心臟病治療、中風康復治療等。一個患者越是關心和瞭解自己所患的疾病,選擇最適當的治療就會有更大的康復機會。
「深切治療部保障」
為嚴重的傳染病而設,賠償額為20%
「早期嚴重疾病」
賠償20%-30%保障額,早期嚴重疾病包括原位癌及早期惡性腫瘤、血管成形術及植入支架、主動脈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療或主動脈瘤、心臟除顫器或心臟起搏器植入術、輕度心肌病、輕度心臟病、繼發性肺動脈高血壓、植入人工耳蝸、早期腦退化癥、輕度細菌性腦膜炎、嚴重精神疾病、肝臟手術、單腎或單肺切除手術、肝炎連肝硬化、慢性肺病、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輕度風濕性關節炎、輕度永久性傷殘等。
「嚴重疾病」
首次嚴重疾病賠償100%保障額加終期紅利,嚴重疾病包括癌癥、器官移植、心肌病、冠狀動脈手術、急性心肌埂塞、心瓣手術、主動脈瘤手術、偏癱、中風、昏迷、良性腦腫瘤、嚴重頭部創傷、腦部外科手術、柏金遜癥、腦炎、腦退化癥、腦動脈瘤、腎衰竭、末期肺病、壞死性胰臟炎、潰瘍性結腸炎、失明、失聰、斷肢、喪失語言能力、不能獨立生活等。其中癌癥、心臟病、中風屬高發性疾病,有的儲蓄型重疾險多次賠付100%保障額。
「兒童疾病」
賠償20%-30%保障額,兒童疾病包括嚴重哮喘、自閉癥、血友病、一型糖尿病、川崎病、因疾病或意外導致智力受損、成骨不全癥、幼兒慢性關節炎、風濕性心臟病、出血性登革熱、專註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癥、妥瑞癥、骨質疏松癥、威爾遜病、第一型及第二型脊髓肌萎縮、嚴重癲癇。
「保證現金價值」
保證現金價值只會在保單退保時支付。
「終期紅利」
終期紅利在保單退保時或者受保人患上嚴重疾病或身故時下支付。終期紅利的實際金額僅於其應予支付時方會釐定。最早從第15個保單年度開始,少部分的終身危疾保險可以每年最多10%的終期紅利鎖定,放到一個終期紅利鎖定戶口,可以提取或繼續增值,類似於周年紅利,增加保單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