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LE CRITICAL ILLNESS

什麽是終身危疾保險?


香港危疾保障並非實報實銷,以一筆過或危疾年金的形式理賠。按是否有現金價值分為定期危疾保險和終身危疾保險。其中終身危疾保險按疾病的理賠次數又分為單次保障和多重保障危疾保險。終身危疾保險Whole Critical Illness有什麼好處?


非實報實銷,確診即賠,無須治療
危疾保障和醫療保障最大的區別是是否實報實銷。終身危疾保險按照疾病的嚴重程度賠付,輕癥賠付保額的20-30%,危疾賠償保額的100%,大部分的終身危疾保險嚴重疾病多重保障。一些高端醫療保險的保障範圍會受地域限製,而香港危疾保障無須受地域限製。
具有現金價值,並保障終身
香港的終身危疾保險具有現金價值,並且終身保障。首次嚴重疾病賠付100%保額加終期紅利,多重保障危疾保險仍然對嚴重疾病多重保障危疾保險保額。有的產品在25年保費繳付期後即可保證返還保費,未達到賠付標準的疾病仍然可以退保取回現金價值作為醫療費用。
嚴重疾病多次分組或不分組賠償
嚴重疾病都是從早期嚴重疾病發展而來,能夠從輕治療,治愈的機會大大增加,多重保障危疾保險分組賠付嚴重疾病,包括早期嚴重疾病的多重保障,使投保人及早得到資金繳付醫療費用。部分終身危疾保險在賠償早期嚴重疾病或嚴重疾病的一年後恢復保額。
設多重保障嚴重疾病功能,在賠償嚴重疾病後同時保障不能獨立生活及傷殘
嚴重疾病或意外或有機會影響人的行動能力,而香港醫療保障只能保障到入院治療和手術的醫療費用,對於出院後的家庭護理費用並不保障。只要被保人不能獨立完成沐浴、更衣、行動、移動、如廁或進食其中一項,多重保障的終身危疾保險在賠償嚴重疾病後即可賠償100%保額,該保障只到被保人65歲。另外,失明、失聰、失語,殘疾,昏迷都會按嚴重程度賠付。適合有經濟能力的人士投保。
腦退化症額外賠償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公佈的最新全球健康統計報告,全球平均壽命在2000年到2016年期間,從66.5歲增加到72歲,多了5.5年。隨著人口壽命的增長,患上腦退化癥的機會越來越高,腦退化癥在醫學上不可逆轉,越來越受到大眾的關註。終身危疾保險首創腦退化癥額外賠付,最多賠付100%保額。
設多重保障癌症、心臟病、中風三大嚴重都市病
平均每4個人就有一個患上癌症,癌症、心臟病、中風占所有終身危疾保險理賠個案的90%以上,復發的可能性高。大部分的終身危疾保險設有三大都市病的額外賠付,最多的可共賠付800%保額,無論新癥、持續和復發的等候期為1年。無須三年等候期,讓您在疾病中得到持續的財務保障。
為腹中胎兒保障先天性疾病,最多保障18種兒童疾病
全球每年估計有30.3萬新生兒在出生後4周內死於先天性異常。據估計,約94%的嚴重先天性異常發生在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國家,這些國家的女性較大機會受到環境或疾病的影響。香港終身危疾保險首創性地為腹中胎兒保障先天性疾病,從懷孕22周歲即可投保,並且保障12-18只兒童疾病。
移民家庭減低生病期間的稅務
對於終身危疾保險的賠付,一些國家是免稅的,例如加拿大、美國。終身危疾保險仍然有一定的分紅成分,一些國家仍然會征收分紅部分的入息稅,總體來說,相比分紅保險,有減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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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
  • 多重保障危疾保險
  • 單次保障危疾保險
  • 危疾保障賠償
  • 名詞解析
  • 「投保人」

投保人是唯一有權更改保單或行使當中權利的人。投保人亦會獲得退保時的保單價值。在保單生效期間投保人可隨時轉換,但新的投保人須年滿18歲。

  • 「受保人」

受保人指受到保單保障的人,可以同時是投保人。若受保人並非投保人本人,則受保人需與保單持有人存在「可保權益」。

  • 「受益人」

當受保人符合理賠條件後(例如患上嚴重疾病),將會收到賠償的人。受益人與保單持有人無需「可保權益」。如受保人身故,保單無指定受益人將按遺產條例分配。

  • 「第二醫療意見」

在個人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並已經獲得診斷的基礎上,咨詢遍佈世界各地的頂尖級醫療機構所組成的咨詢網路,向您提供專業書面醫療建議。主要針對危及生命或改變生命狀態的疾病,如癌症療法、良性腫瘤治療、心臟病治療‍、中風康復治療等。一個患者越是關心和瞭解自己所患的疾病,選擇最適當的治療就會有更大的康復機會。

  • 「深切治療部保障」

為嚴重的傳染病而設,賠償額為20%

  • 「早期嚴重疾病」

賠償20%-30%保障額,早期嚴重疾病包括原位癌及早期惡性腫瘤、血管成形術及植入支架、主動脈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療或主動脈瘤、心臟除顫器或心臟起搏器植入術、輕度心肌病、輕度心臟病、繼發性肺動脈高血壓、植入人工耳蝸、早期腦退化癥、輕度細菌性腦膜炎、嚴重精神疾病、肝臟手術、單腎或單肺切除手術、肝炎連肝硬化、慢性肺病、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輕度風濕性關節炎、輕度永久性傷殘等。

  • 「嚴重疾病」

首次嚴重疾病賠償100%保障額加終期紅利,嚴重疾病包括癌癥、器官移植、心肌病、冠狀動脈手術、急性心肌埂塞、心瓣手術、主動脈瘤手術、偏癱、中風、昏迷、良性腦腫瘤、嚴重頭部創傷、腦部外科手術、柏金遜癥、腦炎、腦退化癥、腦動脈瘤、腎衰竭、末期肺病、壞死性胰臟炎、潰瘍性結腸炎、失明、失聰、斷肢、喪失語言能力、不能獨立生活等。其中癌癥、心臟病、中風屬高發性疾病,有的儲蓄型重疾險多次賠付100%保障額。

  • 「兒童疾病」

賠償20%-30%保障額,兒童疾病包括嚴重哮喘、自閉癥、血友病、一型糖尿病、川崎病、因疾病或意外導致智力受損、成骨不全癥、幼兒慢性關節炎、風濕性心臟病、出血性登革熱、專註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癥、妥瑞癥、骨質疏松癥、威爾遜病、第一型及第二型脊髓肌萎縮、嚴重癲癇。

  • 「保證現金價值」

保證現金價值只會在保單退保時支付。

  • 「終期紅利」

終期紅利在保單退保時或者受保人患上嚴重疾病或身故時下支付。終期紅利的實際金額僅於其應予支付時方會釐定。最早從第15個保單年度開始,少部分的終身危疾保險可以每年最多10%的終期紅利鎖定,放到一個終期紅利鎖定戶口,可以提取或繼續增值,類似於周年紅利,增加保單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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