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是唯一有權更改保單或行使當中權利的人。投保人亦會獲得退保時的保單價值,身故保險金除外。在保單生效期間投保人可隨時轉換,但新的投保人須年滿18歲。投保人身故後被保人會自動成為新的投保人,傳承保單的現金價值。
受保人指受到保單保障的人,可以同時是投保人。若受保人並非投保人本人,則被保人需與投保人存在「可保權益」。
當受保人符合理賠條件後(例如不幸身故),將會收到賠償的人;而受益人可多於一人並按指定的比例分配。受益人與投保人無需「可保權益」。
投保人繳付保費的時期。即期年金的供款期為一筆過,傳統的延期年金的供款期為一筆過至65歲。合資格延期年金只有5年和10年兩種供款期。
由「供款期」開始直至「年金期」開始前為止,期內保險公司會透過投資令保單的現金價值不斷增長。即期年金沒有累積期,延期年金有累積期。
保險公司派發年金入息的時期。年金計劃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終身年金,從50歲開始,適合作為穩定的退休收入,第二種是定期年金,年金期約10-25年,適合作為子女教育基金。
保證現金價值只會在保單退保時支付。
周年紅利會於保單周年日時派發至保單,每年必須在香港保險公司官網上公布實現率。周年紅利一經公佈,其金額將不會改變,而您可提取周年紅利,或按保險公司紅利積存年利率賺取利息。常見於「美式分紅保單」。
終期紅利在保單退保時或者受保人身故時下支付。終期紅利的實際金額僅於其應予支付時方會釐定。最早從第10個保單年度開始,大部分的分紅保單可以每年最多10%的終期紅利鎖定,放到一個終期紅利鎖定戶口,可以提取或繼續增值,類似於周年紅利,增加保單靈活性。
為協助投保人了解保險公司過往派發非保證利益的表現,保監局要求保險公司就分紅保單的非保證回報,發布紅利實現率,以顯示保險公司在實踐派發預期非保證利益的表現。紅利實現率適用於由2010 年起、及於最近五年內曾發出新保單的分紅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