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健康是我們對自己和家人的祝願。為助您將祝願轉化為適切的保障,中國人壽海外Chinalife「危疾全護保障計劃」結合危疾、人壽保障及儲蓄於一份終身危疾保險計劃內,即使危疾來襲,也可以守護您和家人。本多重賠償危疾保險涵蓋多達176種受保病症,並就癌症、急性心肌梗塞及中風三大嚴重病癥提供多重保障,為您的健康持續護航。「危疾全護保障計劃」亦設有家庭共享保障,只要符合指定條件,各家庭成員的多重嚴重病癥保障之賠償額便可以互通使用,於有需要時,為您和家人提供財務支援。
計劃特點:
涵蓋多達176種病症,守護您的健康
首10年升級保障,加倍守護
就3種常見嚴重病癥,提供高達320%額外賠償
保障合資格的非受保病癥
周全家庭保障,守護摯愛
兼備儲蓄成分,助您賺取潛在回報
涵蓋多達176種病癥,守護您的健康
「危疾全護保障計劃」涵蓋88種特別疾病,包括早期疾病及兒童疾病,以及88種嚴重病癥,包括常見的癌癥、中風及心臟相關疾病等,從多方面守護您的健康。
特別疾病保障
如「危疾全護保障計劃」內受保障的人士,即受保人不幸確診任何一種受保特別疾病,可獲預支原保額20%作為「特別疾病保障」。每種特別疾病最多可獲此賠償1次,當中原位癌最多可獲此賠償2次,「特別疾病保障」之總賠償額最高可達原保額100%或550,000港元/68,750美元(以較低者為準)。
中國人壽海外按「危疾全護保障計劃」已賠付的「特別疾病保障」之總賠償額來調低「危疾全護保障計劃」之保額,並根據下調後的保額,相應調低您的保費、保證現金價值、期滿利益及退保價值。
嚴重病症保障
如受保人不幸確診任何一種受保嚴重病癥,中國人壽海外將支付「嚴重病症保障」,金額相等於原保額100%及終期紅利的面值(如有)之總和,而「危疾全護保障計劃」亦會隨之終止。
首10年升級保障,加倍守護
「危疾全護保障計劃」於首10個保單年度提供升級保障,若受保人於上述期間確診任何受保嚴重病癥或身故,中國人壽海外會根據其投保時的年齡支付高達原保額52%的額外賠償,加倍守護您和您的家人。
受保人於投保時的年齡 | 「額外嚴重病癥保障」或「額外身故賠償」(使用於首10個保單年度) |
15天至30歲 | 額外原保額52% |
31歲或以上 | 額外原保額38% |
若「危疾全护保障计划」就「特别疾病保障」及「全安心保障」之总赔偿额达原保额的100%,「额外严重病症保障」及「额外身故赔偿」将随之终止。
就3種常見嚴重病癥,提供高達320%額外賠償
若然危疾重臨,您和家人可能要再次面對隨之而來的經濟壓力。因此,「危疾全護保障計劃」於支付「嚴重病症保障」後,仍會就三大常見的嚴重病症,包括癌癥、急性心肌埂塞及中風提供額外「多重嚴重病症保障」,持續為您的健康護航。當中的癌癥不僅包括新癌症,更覆蓋原有癌癥覆發、轉移及延續,保障更全面。
於受保人88歲的保單周年日前,您可就「多重嚴重病症保障」提出索償,每次的賠償金額相等於額外原保額80%,總賠償額高達額外原保額320%。受保人須於確診日期起計生存超過14日(包括首尾2日),並須符合最少1年的等候期之要求。
周全家庭保障,守護摯愛
中國人壽海外明白您想時刻守護摯愛,因此「危疾全護保障計劃」設有多項家庭保障,全力助您照顧家人。
家庭共享保障
隨著人均壽命延長,患上危疾的風險亦隨之增加。因此,「危疾全護保障計劃」推出「家庭共享保障」,只要您與家人(即受保人的配偶及/或子女,並符合當時中國人壽海外認可之可保權益)同時成功投保本計劃,便會被視為同一家庭,當中各家庭成員的「多重嚴重病癥保障」之總賠償額便可互相通用,至受保人88歲。若同一家庭之任何一名家庭成員不幸確診癌癥、急性心肌梗塞或中風,即使他於「危疾全護保障計劃」下獲得之「多重嚴重病症保障」已達總賠償額上限,只要家庭合併總額餘額高於零,並符合14天生存期及相關等候期的要求,他仍可以就該受保病癥索償,賠償額為該家庭成員原保額80%或家庭合併總額餘額(以較低者為準)。
中國人壽海外將按「危疾全護保障計劃」已賠付的「多重嚴重病癥保障」、「家庭共享保障」及「關懷子女延伸保障」之總賠償額來調低該同一家庭之家庭合併總額餘額;當家庭合併總額餘額歸零,「家庭共享保障」會隨之終止。
關懷子女延伸保障
危疾防不勝防,並有機會於痊愈後再度重臨。如果受保人就「特別疾病保障」、「嚴重病癥保障」及「全安心保障」獲得之總賠償額已達原保額100%,而於年滿21歲的生日以前確診癌癥(包括新癌癥、原有癌癥覆發、轉移及延續)、急性心肌埂塞或中風只需符合14天生存期及相關等候期之要求,受保人便可於其父親或母親之「危疾全護保障計劃」就「關懷子女延伸保障」作出索償,金額相等於以下較低者:
受保人的「危疾安護保障計劃」或「危疾安護保障附加計劃」之原保額80%;或
受保人父親或母親的「危疾全護保障計劃」之原保額80%;或
受保人父親或母親的「危疾全護保障計劃」之家庭合併總額餘額(若該計劃當時屬於任何同一家庭);或
受保人父親或母親的「危疾全護保障計劃」之多重嚴重病癥保障總額餘額(若該計劃當時並非屬於任何同一家庭)。
中國人壽海外將按已賠付的「關懷子女延伸保障」之總賠償額來調低受保人父親或母親之「危疾全護保障計劃」下的「多重嚴重病癥保障」總額餘額或家庭合併總額餘額(如適用)。
保費豁免保障
於保單生效後2年,若未滿18歲的受保人之父母或成年受保人之配偶為「危疾全護保障計劃」的保單持有人或受益人,而不幸於保費供款年期內身故,中國人壽海外豁免「危疾全護保障計劃」未到期的保費,延續對家人的關愛,讓他們可以繼續享有保障。父母或配偶於保單生效日須為50歲以下方可享有「父母身故保費豁免保障」或「配偶身故保費豁免保障」。
其後若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您可更改保單持有人或收益人,只要其為受保人的父母或配偶,及為50歲或以下,「父母身故保費豁免保障」或「配偶身故保費豁免保障」將從變更生效日起計2年後再度生效。
保障合資格的非受保病癥
世事難料,新的病癥不時出現,即使是常見的傷病,也有機會發展出嚴重的狀況。因此,「危疾全護保障計劃」為您多行一步,就符合資格的非受保病癥提供財務支援,時刻守護您的健康。
全安心保障
若受保人患上非受保特別病癥或非受保嚴重病癥,只需符合以下條件,便可獲預支原保額50%作為「全安心保障」,以舒緩財政壓力。本保障最多可獲支付1次,並會於賠付後終止。
符合「全安心保障」病癥之條件:
受保人於確診日期起計生存超過14日(包括首尾2日);及
受保人因該病癥需入住醫院的深切治療部連續7日或以上,並曾因醫療必需而使用生命支持設備進行治療(輸液和任何監控設備除外);及
該病癥並不符合本計劃下任何一種受保特別病癥或受保嚴重病癥之定義。
中國人壽海外將按本計劃已賠付的「全安心保障」之總賠償額來調低「危疾全護保障計劃」之保額,並根據下調後的保額,相應調低您的保費、保證現金價值、期滿利益及退保價值。
額外全安心保障
若受保人因合資格「全安心保障」病癥而獲得「全安心保障」賠償,而該病癥同時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列為傳染病,包括2019冠狀病毒病,中國人壽海外將會額外支付原保額25%作為「額外全安心保障」,讓您更添安心。
「額外全安心保障」將於中國人壽海外支付「全安心保障」後終止,不論獲賠付之病癥是否符合「額外全安心保障」之要求。
兼備儲蓄成分,助您賺取潛在回報
「危疾全護保障計劃」是一份分紅保險計劃,不僅為您提供周全的危疾保障和身故賠償,更會透過派發保證現金價值及非保證終期紅利讓您賺取潛在回報,同時安享保障及資產增值。
註:以上信息源自中國人壽海外Chinalife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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