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與受保人之間存在「可保權益」,後備受保人也是如此。投保人給親屬買香港保險必須提供關系證明,因此儲蓄型保險保單只能傳給親生的子女配偶,公司合夥人。如何買叔叔、阿姨、侄子、非婚生子女、慈善機構等的香港保險仍然是一個難題。以前,通過轉換投保人資產傳承給沒有「可保權益」的人,但同時失去保單的控制權,假如自己的退休生活還需要儲蓄型保險提供被動收入。現在,一部分的儲蓄型保險允許「保單延續」選項。在《保障型保險及儲蓄型保險:如何區分投保人、受保人和受益人角色?分紅保單後備受保人是怎麼回事?》這篇文章中很詳細地講述投保人、受保人、受益人之間的法律關係,以後的財產保護與資產傳承的例子還會反復提到。
什麼是第二投保人?
當投保人和受保人不是同一人,而投保人突然離世了,香港保險保單就會退保。因此,「第二投保人」適用於未成年人的保單,例如投保人是爸爸,第二投保人就是媽媽,投保人不幸身故,第二投保人就是代替投保人繳交保費,香港保險保單不會退保。現時的保障型保險和儲蓄型保險會設置投保人身故豁免選項,無須第二投保人繳交保費。投保人給自己投保,「第二投保人」的指定沒有「可保權益」的親屬(已年滿18歲),「第二投保人」直接成為投保人而享受保單的權利和義務。
什麽是「保單延續」選項?買儲蓄型保險為什麽要選擇「保單延續」選項?
我們所知,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間無須「可保權益」,當受保人身故時,通過身故保險金方式支付給受益人,而保單終止。而對於儲蓄型保險,保單的現金價值也就停止增長,因此,新的香港儲蓄型保險設計了「保單延續」選項,由受益人繼承保單而無須「可保權益」,無親屬關系也可以財富傳承。受益人也無須是個人,也可以是機構,組織,團體,但必須是年滿18歲。一般來說,非配偶、婚內子女或父母很難拿到死亡證明的,一張儲蓄型保險保單設定多個受益人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保單的身故保險金會自動分配。家長財富傳承給非婚生子女有兩個方法,利用「保單延續」選項直接傳承,由子女管理保單;多家庭關係一般由家族信托基金管理,按時給未成年子女所需的生活費,做到財產保護的效果。儲蓄型保險區別於其他資產是並非按照法律繼承次序資產傳承。
如何買香港保險是相對復雜的問題,結合了投資、理財和法律上的關係,並非所有的儲蓄型保險都有後備被保人和「保單延續」選項。投保人在投保的時候應該由專業的理財顧問處理,完成後續的服務。
文章標簽:資產傳承與遺產繼承 分紅保單Endowment利率、退保年期及保單貸款 如何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