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在考慮保障型保險時,比較擔憂的因素之一就是香港保險賠償的問題。其實消費者的擔憂不難理解,一方面由於香港保險公司在內地沒有鋪設網點與門店,香港保險賠償需要遠程操作,心裏不踏實;另一方面則是由於外匯管制,外幣出入境會受到一些限制。2021年施政報告落實香港保險售後服務中心,陳健波透露,服務中心本意是為在內地工作或生活的港人服務,後來擴展至為持有香港保單的內地居民服務,並由單純的咨詢,擴展至香港保險賠償服務。
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主張由香港保險業聯會統籌,跟內地當局洽商地點,再安排香港保險公司進駐。“我曾就此事與政府多次洽談,期望半年內可落實服務中心選址及營運方式,6至9個月內讓投保人可以享用到相關服務。”據悉,當局曾考慮選址深圳前海、珠海橫琴或廣州南沙等地區作為服務中心的地點。
保障型保險賠償款項究竟可否合法入境
官宣是很直接、很明確的:境外終身人壽保險、投資分紅類保險的賠償款項、分紅、利息都無法入境。但是需要解釋一下,所謂的無法入境,其實是無法「直接」入境。如果客戶開立了香港賬戶,那麼當客戶收到保障型保險理賠支票,以美金或港幣入賬香港賬戶後,就相當於理賠成功,這筆錢已經歸屬客戶,那麼怎麼用這筆錢,能不能兌回內地使用這筆錢,就跟香港的保險公司無關了,是客戶自己要想辦法的事情。而這種操作其實已經脫離了:「保障型保險的賠償款項或年金生存金/分紅能否合法入境」的問題。已經轉變為,如何從自己海外銀行的賬戶將一筆款項轉回國內的問題。
支付方式介紹
通過VISA或MasterCard信用卡使用
其實就是客戶在VISA信用卡中存入美元,然後在內地用帶有VISA或MasterCard標志的POS機刷卡消費,然後銀行們是這樣回覆的:按照VISA的規定,在全球範圍內,如果VISA信用卡內有美元存款余額,那麼在刷卡的時候會優先扣取存款余額,而且不受5萬美元的限制。但問題是,內地銀行的VISA信用卡單次往往只能存入2500美元,上限是5萬美元。所以,通過VISA使用美元消費不受限,但是存入受限。你說,患了重疾,非得靠這筆保障型保險賠償款項支付醫療費時,遇到這樣的限制,非常尷尬。
支票兌現
保單受益人攜帶香港保險公司所發出的支票親臨香港各大銀行,直接兌換現金(美元或港幣),或將支票存入自己的香港銀行賬戶。不同香港保險公司有不同的合作銀行,如香港友邦保險為花旗銀行,英國保誠保險為渣打銀行。如果受益人有香港銀行賬戶,則可委托自己的保險代理人將支票直接存入自己的香港銀行賬戶,無需本人來港。
電匯收款
香港保險公司將保障型保險賠償款項通過電匯的形式轉入受益人的內地銀行外幣戶口(註意,香港保險公司只會電匯美元或港幣,人民幣無法跨境支付),受益人對外幣戶口中的美元或港幣進行結匯,轉換為人民幣。根據目前中國央行的結匯制度,每人每年有五萬美金的結匯額度,不能進行結匯的外幣將留存於受益人的內地銀行外幣戶口中,可於第二年再進行結匯(或直接用於境外消費等)。
匯票收款
匯票收款是目前香港友邦特有的一種支付方式,目前可進行匯票收款的中國銀行分行共有280余家,遍布於中國各個省份地區。匯票是出票人(香港友邦)簽發的,委托付款人(中國銀行)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受益人)的票據。受益人向香港友邦發出「匯票收款」申請後,香港友邦會向受益人郵寄匯票,受益人持匯票至指定中國銀行分行,可直接將外幣存入中國銀行的外幣戶口。
支票托收
支票托收是香港保險公司支付保障型保險賠償款項最常用的一種方式,也是各家公司都具有的一種支付手段。收款人在收到香港保險公司簽發的境外銀行支票後,可在內地的銀行辦理「支票托收」業務,將外幣轉入自己的外幣賬戶(通常需要較久的時間,也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續費,在外匯管制下,部分銀行可能並不接納金融機構的支票托收,可多試幾家銀行)。當然,與電匯收款、匯票收款一樣,將外幣賬戶的美元或港幣轉換為人民幣需要結匯,每人每年有五萬美元的限額。
文章標簽:香港保險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