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險業適時推行風險為本資本制度

2022-05-30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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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險業適時推行風險為本資本制度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3日)表示,現時香港保險業的資本充足制度未有考慮個別保險公司的風險因素,因而建議修訂法例,並認為現在是適當時候推行風險為本資本制度,以確保香港保險業的規管架構與時並進。


許正宇表示,風險為本資本制度的其中一個特點,是向香港保險公司提供誘因以加強它們自己的風險管理文化。在新制度下,實施穩健的風險管理並採用較好的資產及負債管理的香港保險公司將承受較低的資本要求。目前,內地、歐盟、英國和新加坡均已實施風險為本資本制度。此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早前的金融體系評估計劃中,亦建議香港推行風險為本的資本制度。


許正宇續指,當局計劃於2022年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在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之後,保監局和有關方面將就各項較複雜和技術性的具體要求諮詢業界,期望於2023年制定相關的附屬法例,目標是於2024年上半年實施風險為本資本制度。


文章標簽:香港保險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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